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03-1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为做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我省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选拔一批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APP安全检测等领域技术实力强、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有效支撑浙江省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监管工作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三)在浙江省内设有固定办事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检测设备、设施等,组织管理结构和体系清晰明确,拥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证书等网络安全相关认证资质。 (四)在网络数据安全服务领域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具有稳定的技术队伍,相关人员拥有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技术认证资质,具有项目实施经验。 (五)具备提供7×24小时网络数据安全应急保障支撑相关能力,具有实施网络数据安全服务必须的工作环境、实验环境、工具或软件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六)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分别为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服务类、数据安全服务类、新兴领域网络安全服务类、APP安全服务类、应急响应服务类5个类别。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类别。 1.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互联网威胁情报、APT监测、安全态势感知、流量分析预警、资产测绘、入侵防护、渗透测试、漏洞检测、终端检测、风险评估等; 2.数据安全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库安全、勒索软件防护、数据防泄漏、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等; 3.新兴领域网络安全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工业互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等安全事件监测预警、系统运维、风险评估等; 4.APP安全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APP代码安全评估、APP个人信息保护检测等; 5.应急响应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响应与重要时期保障、取证溯源、攻防演练、网络安全靶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运维托管、安全测评认证、安全咨询规划等。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和所涉及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积极配合和支撑我局组织开展的网络数据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预警、通信网络安全定级备案、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新兴领域网络安全检测、APP检测、应急处置、网络安全演练、重大活动保障及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三)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工作联系机制,保持7*24小时通信畅通,定期报告网络安全支撑工作开展情况。 (四)接受我局对本单位支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我局将建设完善支撑服务单位管理机制,对支撑单位开展量化评分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支撑职责、长期配合不力、工作表现较差、违反工作要求的单位,我局有权取消其支撑单位资格。 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我局承诺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准备申请书、承诺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我局。纸质版须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编目并盖章密封;电子版须用光盘刻录,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我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综合能力和优势特点,采用材料审核、量化评分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通知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予以告知。 我局组织成立网络安全领域专家组,开展专家评审,确定遴选名单。 我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公布入选支撑单位名单;向支撑单位授牌,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及邮箱:0571-87060678,lyq@zca.gov.cn 通信地址:浙江省通信管理局503室(杭州市解放路178号) 附件: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查看附件,请访问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站(zjca.miit.gov.cn)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